因應國際民航組織(ICAO)於2016年9月公佈新政策指引,在2021年7月1 日起,所有經香港出口的空運貨物,必須百分百經過保安檢查,才可經由航班運載。
飛勁貨運有限公司對於該新項目極感興趣,並投入資源進行探討及研究,為創造更佳的營商環境,公司決定全力發展該項業務。
為此,飛勁成立了一個專責小組為該項目積極籌備工作,並於2018年12月入表申請成立”Regulated Air Cargo Screening Facility (RACSF)”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。
業界對於該新設施/措施的運作提出了不少建議,因此,香港民航處在制定相關政策時亦作出了過渡性的安排:
第一階段
由2020年1月 – 2020年4月,須進行安檢出口貨物總重量的25%;
第二階段
由2020年5月 – 2020年8月,須進行安檢出口貨物總重量的40%;
第三階段
由2020年9月 – 2021年2月,須進行安檢出口貨物總重量的70%;
第四階段
由2021年3月 – 2021年6月開始,所有出口貨物必須進行安檢。
飛勁現時在機場空運中心(AFFC)租用了倉庫並正進行前期工作,按照計劃的路線進行,包括場地設備的規劃和約見不同的安檢器材供應商等。預計在2019年11月開始營運,希望屆時能夠為業界帶來新機遇。